“功德圆满”是佛教用语发展而成的汉语成语,拼音为gōng dé yuán mǎn。该成语为主谓式结构,感情色彩为褒义,常用程度为常用成语。原指诵经、布施等法事活动圆满完成,后衍生为一般事务顺利完成的比喻义。其佛教原义指诵经、布施等法事或法令、善事的圆满结束,本指圆满地完成利他的善行。最早见于隋炀帝《入朝遣使参书》中“功德圆满,便致荆巫”的记载,唐代陈集原《龙龛道场铭》中亦有使用。语法上可作状语、定语,茅盾在小说《清明前后》中“兄弟算是原经手……功德圆满”的用例,展现了成语的现代应用场景。语言学家吕叔湘在记述1954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工作时,亦用“功德圆满”形容工作的结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