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抚
巡抚的意思
1. 古代官名,明代称临时派遣到地方巡视和监督地方民政、军政的大臣,清代称掌管一省民政、军政的长官。
例句:
巡抚大人视察了灾区,安抚了受灾的百姓。
巡抚在任期间,致力于改善民生,赢得了百姓的赞誉。
巡抚制度在明清时期是地方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网友科普
巡抚是中国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。又称抚台。巡视各地的军政、民政大臣。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、民政。以“巡行天下,抚军按民”而名。清代,地方大员的品级为:总督,加兵部尚书衔,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衔,从一品,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,正二品;巡抚,从二品,加兵部侍郎衔,正二品。总督官衔略高于巡抚,前期督权远过于抚,如两江总督按例兼辖江苏、安徽、江西三省,而末期安徽、江西两抚即不再听命于总督。北周与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抚之事,系临时差遣,“巡抚”亦未成为官名。
含义解释
古代官名。明宣德五年(1430)始设巡抚专职。清为省级地方政府长官,总揽全省军事、吏治、刑狱、民政等,职权甚重。
巡抚莅任后,立即着手整顿吏治,加强地方管理。
古文寓意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