短书
含义解释
汉代凡经、律等官书用二尺四寸竹简书写。官书以外包括子书等,均以短于二尺四寸竹简写书,称为“短書”。后多指小说、杂记之类的书籍。
汉代以降,文人墨客多爱撰写短书,以抒发胸中之志,流传后世之名。
古文寓意:
在经传者较著可信;若夫短书俗记,竹帛胤文,非儒者所见,众多非一。
——汉·王充·《《论衡·骨相》》
至于诸子短书,杂家小说,论逆臣则呼为问鼎,称巨寇则目以长鲸。
——唐·刘知几·《《史通·叙事》》
凡事无雅记可寻者,不得不征之短书,而短书多误。
——清·俞正燮·《《癸巳存稿·天穿节考》》
古官书皆长二尺四寸,故云二尺四寸之律,举成数言,则曰三尺法。经亦官书,故长如之,其非经律,则称短书。
——近现代·章炳麟·《《文学总略》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