里甲
含义解释
明州县统治的基层单位;后转为明三大徭役(里甲、均徭、杂泛)名称之一。起初里长、甲首负责传达公事、催征税粮;以后官府聚敛繁苛,凡祭祀、宴食、营造、馈送等费,都要里甲供应。
里甲制度作为地方行政与赋役征收的基本单位,直接关系到土地赋税的征收与地方秩序的稳定。
古文寓意:
洪武十四年,诏天下编赋役黄册,以一百十户为一里,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,余百户为十甲,甲凡十人。岁役里长一人,甲首一人,董一里一甲之事。先后以丁粮多寡为序,凡十年一周,曰“排年”……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册,以丁粮增减而升降之。
——清·张廷玉等·《《明史·食货志一》》